河北磁县官告民土地纠纷案难产163545

Pub-Date : 2012-01-03 23:32:57
  信息来源:互联网      编辑:www.zgdgwh.com     审核:Admin
按语:在河北省磁县一个孔氏村家族里,正如《论语》孔子所言:不患寡而患不均,不患贫而患不安。盖均无贫,和无寡,安无倾。孔子这段话的意思是:他们不怕贫困而担忧分配不均匀,不怕人少而担忧不安定。财物分配公平合理,就没有贫穷;上下和睦,就不必担心人。

孔氏家族与村委会的土地之争,导致了流血事件的发生,各级政府、司法机关是否应该尽快解决这起“人民内部矛盾”,考虑“均无贫,和无寡,安无倾”的和谐稳定问题。

流血的土地之争

——河北磁县官告民土地纠纷案“难产

本刊记者张君特约记者朱志国

位于邯郸机场西部的河北省磁县南城乡北城村居住着160多户村民,村有耕地1600亩,人均耕地约2.5亩。北城村多为孔氏人家,相传系孔子后裔。

在北城村南,有一片不足3亩的耕地,目前正发生着激烈的纷争。土地之争已僵持4年,乡政府束手无策,国土局无可奈何,法院一审已决胜负,二审又推倒重审。

为争夺这片耕地,双方两次发生武斗,乡长左腿被打伤、村委会主任被打得头破血流,险些出了人命……。



村委会说“非法侵占”孔令田说“合法占有”

争夺耕地的一方是村委会;一方是孔令田等村民。

按照村委会的说法,孔令田强行占有耕地建房违法。自1982年我国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,根据国家政策,村委会决定,把村南各生产队的打麦场20余亩作为预留机动地,“用于解决日后人地矛盾”问题。因此,村委会没有将这片20亩预留地发包给农户。村里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后,为了防止群众建房时乱取土,荒废土地,于2002年3月,经各村民小组自行协商,按人口平均3厘分到各户临时耕种,以此来限制挖土、建房。孔令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按其家庭4口,人均3厘分到了一分2厘地。即村南预留机动地20余亩地的一部分。2007年孔令田在此基础上又圈地南北长55米、东西长34.6米,总共占地2.85亩。

现任村支书孔祥会告诉《民主与法制》社记者,2008年4月,邯郸市政府规划修路,占用了我村部分农民的耕地,为了补偿农民,村委会决定将上述20亩预留机动地收回,用于补偿被占用的部分农民的耕地,其他村民都把耕地交回,其中包括我这个支书也交回了耕地;但只有孔令田至今拒不交回。

孔令田认为,自2002年,村委会分给他的这块耕地,一直种植棉花、玉米、辣椒等农作物,根本不是村预留的机动地,而是原来各生产队的打麦场。“生产队分给我的地具有土地承包性质。”孔令田对记者说:“按照中央规定的承包期30年不变,村委会说是机动地不是事实。我们在这块耕地上建起大棚种蔬菜,没有改变土地用途,种地并不违法。村委会借助政府部门的权力,串通聚集百十人开着铲车大张旗鼓地横加干预,强行拆迁,严重侵害了土地承包人的权利。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,我们种粮种菜有什么错!”

土地局不作为为争地发生流血事件

了圈地,2007年12月,孔令田开始着手在这块土地上拉砖、挖地基、砸夯。

2007年12月27日上午10时,乡、村两级领导闻讯后,赶到现场制止,但毫无效果。随后,由副乡长袁会龙带队,动用了铲车,县国土局执法队、派出所、司法所和村干部、群众约七、八十人参与清理。

在制止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,孔令田和妻子都拿起铁叉,大声喝道:“谁敢动我的砖,我就插谁,插死你们!”



副乡长袁会龙正在给孔令田讲道理时,冷不防被孔令田妻子用铁叉将左腿插伤。随后,公安机关将孔妻行政拘留。

孔令田不服,怀揣一份种植大棚菜协议书和一份“种植大棚菜没有错”的反映材料,到县里上访,但没有结果。

2008年6月6日,孔令田又在其土地上砌墙。乡、村两级领导发现后,再次到现场制止,孔令田异常愤怒,拿起一把铁锹向村委会主任郭日生头部铲去,导致郭日生受伤。法医鉴定郭日生为轻微伤,随后孔令田被行政拘留7天。

郭日生就其医疗费赔偿问题,将孔令田起诉到磁县法院。但法院却以孔令田强占耕地是行政案件,以该案正在审理中为由中止,直到今日,郭日生的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。

2009年4月10日,磁县国土局派人到北城村找到孔令田,责令其限期拆除土地上的违法建筑,但孔令田拒不执行。

“后来,我们村委会又多次找县国土局,国土局却变卦说,孔令田种大棚菜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,县国土局也处理不了,你们找法院吧。”郭日生无奈地摇摇头。

县法院一审判决村委会官司赢了

孔令田老母下跪中院又发回重审

2009年11月9日,北城村村官们向磁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,状告村民孔令田,几个月后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“官告民”案。

经审理磁县法院认为,本案争议焦点有三:1、土地是否是机动地,孔令田是否具有承包权;2、村委能否收回土地;3、是否应该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原貌。

关于机动地法院认定,打麦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一定面积的耕地留出来,供其成员收获农作物时公用,即俗称“公益田”,使用权归各生产队,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

根据1997.8.27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要求各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实行第二轮承包,延长承包期后由乡镇向农户颁发县政府统一印制的承包证书。按规定我国农村耕地有两种性质:即农民承包地和机动地;机动地只能用于解决人地矛盾,除预留的机动地外的耕地要全部分包到户。发包方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。

磁县法院已查明,截止1998年5月29日,北城村已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,并办理了土地承包证书。此次承包后未分到户的上述(其中包括孔令田的地)打麦场,属于机动地并非30年不变的承包地。

为此法院认定,孔令田与其他农户签订的合伙种植大棚菜协议,只是在村委会允许的期间有效,无权改变机动地的性质,孔令田不具备承包权。应交回土地,拆除地上障碍物,恢复耕地原貌。

2010年9月30日,磁县法院下判后,孔令田不服,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2011年1月17日,市中院开庭审理这起上诉案。双方均聘请了律师参加诉讼。在审理中,主审潘法官以调解的口气,让村委会给孔令田几千元钱或给孔令田调地,村委会不同意。

潘法官提出孔令田种大棚菜有协议书,村委会向潘法官说明协议书纯属伪造,并向市中院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词,调解未达成协议,当日休庭。

2011年3月11日,市中院再次开庭,除双方律师到庭外,村委会一方由孔俊伟、孔文堂二人出庭作证,就其承包大棚菜问题,证明自己从来未给孔令田签订种植大棚菜协议,并说他们各自所耕种打麦场,已经退回村集体。

孔令田一方无证人出庭为其作证。孔令田说:“大棚菜地是自己与别人置换的土地”。双方争论不休……。

二次开庭没有当庭下判决。休庭后,双方当事人带着疑惑再次离开了法庭。

“整整一年多了,邯郸市中院至今没有下判决。此间,我们多次找邯郸中院,问判决的事。2011年4月初,主办该案的法官告诉我们,此案已维持原判。判决书已经发给磁县法院。可是我们到磁县法院,他们说没有见到。后来磁县法院崔庭长却又通知我们双方到县法院调解。这次,孔令田向村委会要15万元,由于村委会不同意,使调解失败。”村支部书记孔祥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,关于要判决书的事,经我们多次往返邯郸、磁县法院询问,开始中院潘法官说:判决书邮件在路上,走的慢,让我们再等等。后来又说:判决书是磁县法院崔庭长亲自签字取走了。我们又到磁县法院,这次县法院承认已下判决,在院长办公室崔庭长也让我和村主任看了判决书,判决最后一页写着:维持原判,上诉费80元由被告孔令田承担。但他们说,判决书中院不让给。此事引起了我村30余名村民到市中院联合上访要判决书的事件,市中院这才答复,要再看看现场,才给你们判决。”

据了解,2011年5月10日孔令田一家,组织了村里十几人,搀扶着孔令田老母亲,到邯郸市中院门口上访,中院领导接访后,老太太长跪不起,泪流满面……。

2011年5月30日北城村30余名村民也到市中院门口联合上访要判决书,中院领导接访后,群疑满腹,话不中听……。

2011年6月6日,邯郸市中院王庭长、潘法官、周副庭长和县法院胡院长等人亲自勘验查看了这块“土地”的现场。

孔祥会说,“2011年9月底,市中院王庭长、潘法官、县法院胡院长、崔庭长到我们乡镇党委书记办公室给我和村主任谈话。在谈话中,中院潘法官提出让孔令田将所侵占土地退回村委会,但需要村委会将该土地再次承包给孔令田。我们表示不能同意,但可以公开承包,这时,潘法官说:那我们回去再做工作吧。而市中院王庭长却说:不同意我们就撤销原判,退回重审。谈话就这样结束了,直到现在村委会还是没拿到判决书。”

据了解,日前,邯郸市中级法院已将本案发还到磁县法院重审。


雄霸天下 重庆治疗鼻炎 TT娱乐城 上海引产医院 上海子宫肌瘤治疗医院 淘宝网时尚女装 克忧王效果怎么样 阴虱用什么药 英雄合击 深圳最好的男科医院 治疗痤疮 治疗青春痘 不孕不育医院哪家好 红斑狼疮 治疗尖锐湿疣最好的方法